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科技创新部、各有关单位(权利人):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2021年度高明区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应于2022年1月开展,由于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附件2)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附件3)的文件要求,我区需对原专利和商标方面资助政策进行调整,目前新的资助政策正研究制定中,因此,我局决定延迟开展2021年度高明区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具体开展时间待新的资助办法出台后再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9〕38号).pdf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pdf附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网页截图).pdf附件4:明市监〔2021〕77号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部分条款内容实施意见的通知(公章).doc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