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甬财政发〔2021〕1342号)、《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和《关于印发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鄞农发〔2022〕103号)等文件规定,对通过省级数字化牧场创建标准验收的按照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分别给予40万、30万、20万的一次性补助,根据《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关于公布2021年宁波市省级美丽牧场和数字化牧场名单的通知》(甬农机牧〔2022〕3号)文件通报,2021年我区成功创建省级数字化牧场1家——宁波新福宁种猪科技有限公司,已按创建程序和标准完成验收,评定等级为合格,拟对2021年宁波市省级数字化牧场(宁波新福宁种猪科技有限公司)下拨补助资金20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2年9月22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419751,2022年9月19日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