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要求,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自愿申报,经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新增1家服务主体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批准6家专业合作社承担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一、新增名录库的专业合作社名单公布如下1.泰宁县益亩田农业专业合作社二、承接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专业合作社及公司名单公布如下:1.泰宁县金灿农机专业合作社2.泰宁县力农农机专业合作社3.泰宁县源海农机合作社4.泰宁县众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泰宁县下渠镇利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6.泰宁县益亩田农业专业合作社现将拟承担名单公示(公示时间:9月14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监督电话:泰宁县农业农村局0598-7832129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14日为择优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规范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自愿申报,经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新增1家服务主体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批准6家专业合作社承担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一、新增名录库的专业合作社名单公布如下1.泰宁县益亩田农业专业合作社二、承接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专业合作社及公司名单公布如下:1.泰宁县金灿农机专业合作社2.泰宁县力农农机专业合作社3.泰宁县源海农机合作社4.泰宁县众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泰宁县下渠镇利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6.泰宁县益亩田农业专业合作社现将拟承担名单公示(公示时间:9月14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监督电话:泰宁县农业农村局0598-7832129泰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