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徒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和丹徒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拟对“闻捷诗歌馆建设项目”等2个文化产业项目予以补助,现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2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丹徒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电话:0511-80897192传真:0511-88977180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1华夏汉字研学馆二期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醋文化博物馆升级改造项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丹徒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