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盐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盐办通〔2022〕139号)要求,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将市科技局农社处处长唐明丽同志作为盐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评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17日前向市科技局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符海涛联系电话:0515-68083612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6楼市科技局办公室邮编:224005附件:唐明丽同志事迹材料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