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9月13日东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和划分是环境噪声执法、建设项目管理、噪声污染源治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要求,二、划分范围此次东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东山城乡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东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0年)》中的东山县行政管辖范围,五、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划分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划分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快速路、高速路、城市主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为依据,将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2.铁路干线两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既有铁路(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两侧区域的划分,执行规划交通道路两侧区域临近功能区标准,同时应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要求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东山县人民政府2022年9月13日东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声环境功能区的调整和划分是环境噪声执法、建设项目管理、噪声污染源治理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及《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等要求,二、划分范围此次东山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东山城乡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东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0年)》中的东山县行政管辖范围,五、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划分1.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划分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快速路、高速路、城市主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为依据,将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规划交通道路两侧区域临近功能区标准,同时应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要求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