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三、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首次获得“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分别给予试点企业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且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家企业(项目)年度贴息金额最高值依照评定绿色层级递减并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金融机构发放单户绿色企业(单个绿色项目)的风险损失最高补偿60万元,安排不超过30万元资金实行绩效奖励,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对商圈智慧化改造、运行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获评省级绿色商场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分别给予所在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