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浙食药安办〔2022〕7号)《温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镇街食安办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温食药安委办〔2022〕3号)要求,乐清市食药安办严格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的要求,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日,对辖区的5个镇街进行现场评审,其中通过等级认定5个,不通过等级认定0个,现予以公示,时间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乐清市食药安办,具体名单公示如下:磐石镇食安办,淡溪镇食安办,南岳镇食安办,湖雾镇食安办,龙西乡食安办,乐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