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项目入库申报条件)开展了松江区“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目录领域相关项目建设的单位,第六条(项目入库申报通知)松江区支持“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发展项目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松江区“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入库项目立项申请表,第八条(入库项目立项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入库项目立项合同,第十三条(入库项目验收评审)已入库的“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项目到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文认定“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入库项目验收结果,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松江区“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入库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松江区“卡脖子”工程和颠覆性技术入库项目验收申请表,服务对象包括了入库立项项目或近两年内验收合格入库项目的承担单位,2、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或项目验收后两年内,(五)投融资支持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或项目验收后两年内,(六)关键人才建设支持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或项目验收后两年内,(八)自主创新与技术攻关支持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或项目验收后两年内,(九)土地供应扶持入库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或项目验收后两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