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党发〔2015〕3号)、《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新人社规〔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新人社发〔2009〕35号)精神、《昌吉州促进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奖励暂行办法》(昌州人社发〔2016〕1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经审核需要拨付2022年第三批就业专项资金658322.88元、享受补贴453人,主要用于拨付:(一)拨付2021年12月-2022年8月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5022.88元、53人,(二)拨付2022年度第二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573300元、400人,附件:2022年第三批就业资金附件.xlsx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