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一体化管理,实现园区规划一体化、班子一体化、管理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招商引资一体化“五个一体化”发展,区政府决定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以下简称管委会),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北至兴庄河南堤路,北区面积约7.19平方公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原2个园区管委会整合为“一套班子”,管委会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管理、基础配套等工作,园区原有资产归属原投资主体,其中公益性资产由园区负责使用、管理与维护,统计实行“有统有分”,统计数据按照原有渠道上报,园区单独统计、单独考核,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