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林业局关于申报2023年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的通知为促进我县笋竹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我县规上企业做大做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开展2023年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申报工作,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其中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50%,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的30%,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有申报需求的企业请于9月14日前将申请报告报送至屏南县林业局,联系电话:3309301(徐)3322690(李)屏南县林业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