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独立法人企业2022年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项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含农业良种)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含农业良种)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牵头单位须对参与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市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每个项目负责人2022年限牵头或参与申报1项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含农业良种)项目,(七)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并推荐至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至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二)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系统进行初审,未经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7日15:00,请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系统维护技术咨询电话:13225385086申报业务咨询电话:6991130附件:1.泰安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农业良种)项目指南.pdf2.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农业良种)项目申报书.doc3.泰安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农业良种)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