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瑞住建发﹝2022﹞63号)精神,申领瑞安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购房补贴的条件1.购买瑞安市域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普通商品住房,2.签署购房合同时间为2022年7月8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3.所购商品住房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属于购买人在瑞安市域内的唯一住房,4.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3个月内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二、申请资料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2.在住建部门“商品房、存量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手房)、《温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经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的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3.房屋不动产证(原件),4.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5.契税缴纳凭证,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信用卡或储蓄卡),三、受理地点:为所购商品住房属地住建所(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如下:房屋所在片区受理点地址咨询电话城区瑞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心H区后106室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66500231塘下塘下公共服务中心二楼20号窗口塘下镇新坊规划一路59881917莘塍莘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6号窗口莘塍街道新兴路65536788飞云飞云不动产中心一楼9号窗口(周一、三、五受理)江南新区管委会一楼65565989陶山陶山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陶山镇政府65969716马屿马屿行政执法大楼三楼马屿镇双屿南路(原土地所)58892866湖岭湖岭便民中心一楼14号窗口湖岭镇大同村富民路(湖岭镇政府)58869830高楼高楼镇便民中心三楼09窗口高楼镇新客运中心三楼65747113特此通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