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2022〕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等文件要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应当每两年更新一次,经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我市确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石油分公司等63家单位为河源市中心城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河源石油分公司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销售分公司3.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4.河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5.河源市佛源燃料有限公司6.河源市炬胜燃气有限公司7.河源市泰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8.河源市仙泰商贸有限公司9.河源市东江燃气有限公司10.河源巴登新城投资有限公司11.河源市客天下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12.河源市博物馆13.河源市河源中学14.河源高级中学15.河源市第一中学16.河源市第二中学17.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18.深圳中学河源实验学校19.河源市第一小学20.河源市第二小学21.河源市第三小学22.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3.河源市源城区东埔中学24.河源市源城区啸仙中学25.河源市源城区雅居乐小学26.河源市源城区下城小学27.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8.河源理工学校29.河源技师学院30.河源市卫生学校31.河源市正德中学32.河源市博爱学校33.河源市源城区光明学校34.河源市源城区宝源学校35.河源中国教育学会中英文实验学校36.河源市人民医院37.河源市妇幼保健院38.河源市中医院39.河源市第二人民医院40.河源市深河人民医院41.河源火车站42.河源市粤运运输有限公司河源汽车客运站43.深圳车站河源东高铁站44.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国道G205线河源市热水至埔前段改线工程)4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46.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47.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48.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49.河源广播电视台50.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5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52.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责任有限公司53.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54.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55.河源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56.中央储备粮河源直属库有限公司57.河源市保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8.河源市东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9.河源市美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60.河源市丰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61.河源市福新创建有限公司62.河源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3.河源市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和东源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河府办〔2020〕38号)同时废止,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2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