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商务局2022年9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淄博市商务系统网络舆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商务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舆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全市商务系统网络舆情监控、研判评估、应对处置等一切活动,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第五条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实施,(二)各单位信息员分析甄别网络舆情信息,(三)各单位信息员将网络舆情信息及处置建议上报本单位负责人,填写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处置记录单及时报市局组织人事科,第十条根据网络舆情的主题内容、出现时间、跟帖内容、点击率等,将网络舆情等级分为常态、轻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四类,由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组织研判,第十三条网络舆情处置方案确立后,或在舆情处置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