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引导社会公众定点放流水生生物工作的函》(农渔资环函〔2022〕48号)文件要求,市海洋发展局组织各区市开展了青岛市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申报工作,经审查,拟认定青岛市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止,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429房间邮编:266000电话:0532-85886970电子邮箱:qdhyjyyc@qd.shandong.cn附件:青岛市水生生物定点放流平台拟认定名单.docx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