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2022年8月25日(联系人:傅强联系电话:022-23039860张涛联系电话:022-23303756)(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涉及的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拨付至本市的用于支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专项资金,第三条设立专项资金的目的是进一步深化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和天津市财政局共同管理,第二章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提升、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需求侧专利转化承接力强化、专利转化融资渠道拓宽、专利转化服务便捷度增强等项目的支持或奖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企业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第三章专项资金管理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管理和监督,第十二条市知识产权局是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管理执行部门,对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的专项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批复,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收到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后,第四章专项资金监督第十六条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绩效和专项资金使用、承诺目标兑现等情况进行抽查,第十八条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本市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可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