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我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2023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申请步骤: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各院校需同步登录公共服务网“申请审核”模块,(2)困难情况比对:对申请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3)困难情况审核:对系统校验不通过、院校资助中心无比对结果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2.人社部门复核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公共服务网于10月底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正式公函(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等)、《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见附件2)书面上报设区市人社局,各设区市人社局汇总辖区院校上报材料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各设区市人社局应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各设区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省人社厅,各设区市人社局、各院校要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附件:1.人社部门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联系方式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3.各设区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4.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注意事项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流程图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