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18〕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项目现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被评为2018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详见《关于公布2018年度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25号),二、评估形式本次评估采取市、区(县级市)结合方式,各地住建部门对所属区域内基地、项目组织评估,市住建局对市属基地、项目组织评估,并对各地评估情况组织抽查,三、有关要求请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客观评估,并于9月23日前将评估结果(详见附件1、2)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送至我局建筑业发展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7日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评估表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