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109号)要求,申报主体、申报条件以及补助范围详见省局通知(附件3),现就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通知如下:一、项目汇总表一份(纸质和PDF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1),二、《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三、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纠纷或问题的有关材料等)装订整齐,一式两份,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9月13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洛江区市场监管局306室知识产权股,同时电子版发送至2241126428@qq.com,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2022年度申请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汇总表2.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表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109号》泉州市洛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