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名册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8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局“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指导会精神与《闽侯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核实整改发现问题政策措施的函》(侯公平竞争办〔2022〕2号)工作要求,为清除市场壁垒,打破地方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决定暂停使用闽侯县小规模工程候选企业名册,待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后,予以更新发布,特此公告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