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转发《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6号)5.《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14号),二、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企业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残疾人个人缴纳部分),3.企业吸纳退捕渔民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4.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现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退役军人个人应缴纳的部分,5.对招用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三、申报材料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四、申报方式1.线上“直补快办”: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推送至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