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和生态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9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源城农业农村局:1.电子邮件:ycqnyncj@163.com,2.传真:0762-32232933.邮寄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106号,源城区农业农村局,森林火灾预防股,附件1-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2022.08.docx附件2-《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政策解读2022.0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