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2〕8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合作社申报、镇初审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查,区发改委、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和供销合作总社部门会商,现拟推荐扬州市江都区晨阳粮食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9月7日—9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监督电话:0514-80805707,附件:2022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名单.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