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有關單位,各設區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侷):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十四五”冷鏈物流發展規劃》(國辦發〔2021〕46號),紮實推進《浙江省冷鏈物流創新發展叁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浙服務業辦〔2020〕2號),經自願申報和集中評審,現確定萬緯杭州錢塘冷鏈產業園、寧波天宮冷鏈物流園和南太湖農產品冷鏈物流園等13個項目為全省第二批“浙江省冷鏈物流園區”(詳見附件),列入創建名單的冷鏈物流園區主體要履行好主體責任,進一步抓好冷鏈物流園區運營管理,有關市縣要發揮冷鏈物流產業的輻射帶動和服務民生改善作用,優先保障物流園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耕地佔補平衡指標,併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加大指導、服務和支持力度,省發展改革委將建立跟蹤評估機製,適時對冷鏈物流園區運營情況組織開展評估,併對創建名單進行動態調整,附件:1.省級有關單位2.第二批省級冷鏈物流園區名單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