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局与获得研发资金补贴的2020年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的《海口市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奖励资金使用协议》第四条约定,我局将对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请各获得研发资金补贴的2020年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根据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的实际使用情况,认真填写《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资金补贴使用情况表》,并将表格加盖公章扫描,于9月16日前反馈至gjk68724669@163.com,此函,附件: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资金补贴使用情况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9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冼晖翔,电话:6872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