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市重点科研项目年度绩效评价与资金审计检查工作,评价时限为任务书约定的第一年度(立项时间至2022年8月30日),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到位、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资金审计工作主要审查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县市区(功能区)主管部门核查、市科技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泰安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第一年度实施成效完成表(附件2)、自评报告(附件3)及有关证明材料,可编辑EXCEL、WORD版本发送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绩效目标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9月17日-9月20日)项目主管部门完成绩效核查工作后,四、结果应用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是项目后续经费拨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依据,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与资金审计工作,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年度绩效总体报告和项目调整、撤销或终止处理意见(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联系电话:6991139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2.第一年度实施成效完成表.xlsx3.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报告模板.doc4.年度绩效评价总体报告(县市区主管部门).doc5.项目成效统计表(县市区主管部门).xlsx6.重点科研项目审计清单.doc7.项目审计提供资料清单.doc泰安市科技局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