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党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兑现方案》公示如下,14:30—18:30灵武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6日2021年度《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兑现方案一、提升企业创新主体能力(20家,246万元)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众源建材有限公司各30万元,宁夏盛世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市鑫旺达农牧有限公司、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宁夏阿色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金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各10万元,宁夏大寨子集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临河镇滨河长枣专业合作社、灵武市森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云鑫皮草有限公司各4万元,50万元)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各10万元,三、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引导(17家,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各20万元,(二)支持企业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8家,49万元)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宁夏金海皮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森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各5万元,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万元,11.55万元)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1.25万元、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各2万元,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各1万元,1.2万元)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