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我市各园区积极申报并推进现有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可申报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项目:1.申报主体所在地辖区内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人数占外出就业人数3%以上,申报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1.2022年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项目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农民工创业园申报材料,四、建设管理认定后的农民工创业园,属市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创业园区由市工业园区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和建设,属市工业集中区范围外的农民工创业园区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农民工创业园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并每年根据创业就业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奖补资金扶持,新入驻企业搬迁等提升创业园运营管理水平和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方面支出,六、工作要求(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审核农民工创业园申报材料,(二)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按时上报农民工创业园申报材料,附件:1.2022年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2.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基本条件3.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实地核查评分表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岑溪市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