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房州质量奖对申报企业的评定标准,获得过省市级质量奖的企业不得申报房州质量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房州质量奖评选工作,(二)受理房州质量奖申报材料,(四)组织成立房州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工作组、监督工作组,包括培育和推荐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评审专家、宣传推广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和成果等,第十二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房州质量奖评审前,第十五条专家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企业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对获得县房州质量奖的企业,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房州质量奖评选、评审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房州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房州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一、评审依据《房州质量奖管理办法》二、评审标准(一)《卓越绩效准则》等同采用武当质量奖评定标准(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三、评审程序(一)发布通知由房州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能否反映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准则》当年新武当质量奖评定标准的方法、展开和结果,四、监督管理(一)申报房州质量奖的企业应实事求是,被撤销房州质量奖的企业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