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宁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的有关事项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是在宁注册的国内高校校友会或由校友会授权开展校友服务工作的在宁企业法人实体,2.申报单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二、组织方式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的申报采取系统填报、区(园区)科技部门确认、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的组织方式,1.有关申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2.有关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建设要求,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单位自愿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申请文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准备,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见附件)模板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2.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周四)至2022年9月26日(周一)17:0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通知说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陆遥68786383纸质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申辰68505233“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68505888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84810000转8839附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