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2〕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海曙区2021年度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9月6日至9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反映,联系地址: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A座413办公室,电话:0574-89297753,附件:海曙区2021年度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docx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2年9月6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