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19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经费的通知》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1〕247号)等文件精神,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组织对南安市新农民培训学校、福建省前沿职业培训学校、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南安成功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等4家培训机构承办的30期2021年南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情况进行验收,现将培训情况和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