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题母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管理机构遴选方式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综合考虑管理机构资格资质、产业投资经验、运营管理能力、社会募资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子基金管理经验、综合服务能力等条件,通过社会公开、专家评审形式遴选管理机构,二、管理机构遴选条件(一)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三)申报机构须已在或承诺中选后一个月内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四)申报机构须承诺中选后对所管理母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母基金认缴总规模的2%,2.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等类似情况的机构不予受理,明确遴选条件、管理要求、遴选程序及需要提交材料等内容,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申报机构应按申报材料样本要求依序编制申报材料,评审工作按照初步审查—现场答辩—尽职调查的程序依次开展,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提交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遴选要求等进行初步审查,对不配合尽职调查、申报材料虚假不实的,附:1.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题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2.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题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评选细则3.安徽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题基金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规范相关附件:1、附件1-3.wps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