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2022年8月9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和管理工作,(1)独立评审:由资料评审组组长指定评审员独立评审企业(组织)和个人申报资料,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名单,4.区评审办向未通过资料评审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反馈有关情况,受评企业(组织)主要负责人介绍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主要过程和结果,对受评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和个人质量工作情况逐条进行评分,受评企业(组织)和个人所在单位对现场评审报告予以确认,现场评审组将现场评审报告、相关评审记录、现场评审意见及现场评审得分提交区评审办,提出候选授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原则为:(1)企业(组织)和个人评审总分600分以上,(2)区评委会成员对候选授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资料评审及现场评审等情况进行审查和评议,2.监督对象包括区评审办、评审组、评审员等和受评审企业(组织)和个人,从意识与素质、目标与计划、顾客、学习与发展、工作过程、改进与创新、结果等7个方面规定了个人在实践卓越绩效模式方面的评价要求,(2)个人推动组织或团队取得的工作绩效,表1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评分条款分值表评分条款名称条款分值4.1意识与素质1204.1.1卓越意识604.1.2职业素质604.2目标与计划804.2.1目标与计划的制定404.2.2目标与计划的实施404.3顾客1004.3.1顾客关系504.3.2顾客满意50表1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评分条款分值表(续)评分条款名称条款分值4.4学习与发展804.4.1学习404.4.2发展404.5工作过程1204.5.1工作过程实践604.5.2工作过程改进604.6改进与创新1004.6.1改进504.6.2创新504.7结果4004.7.1工作绩效1204.7.2学习成果804.7.3创新成果1004.7.4社会影响100(二)评价要素根据评价要求和被评价个人的信息,“整合”评价要点:(1)组织结果的测量指标与在“个人概述”和“过程”评分条款中确定的关键绩效要求及指标相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