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江工信技改〔2021〕14号)(附件1),现就组织2023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江门市内注册,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等),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三、工作程序和要求(一)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并发布本地申报通知或指南,准确把政策要点转达到企业,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程序做好项目申报、完工评价、评审、内部复核、公示等工作,企业按照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附件:1.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办法2.2023年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申报指南3.江门市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2日(联系人: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