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侷)、經信侷、財政侷、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侷、商務侷、文化和旅遊侷:為貫徹實施《浙江省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文件(浙委發〔2018〕75號),紮實推進農村一二叁產業融合發展工作,同意杭州西湖區羅來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等33個園區入圍第四批省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以下簡稱示范園)創建名單,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完善示范園創建方案,各示范園創建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建設,努力將示范園打造成為本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示范樣闆,各市有關部門要加強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動態跟蹤和宣傳推介,指導和督促示范園切實做好創建工作,示范園所在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示范園創建工作擺上重要日程,支持示范園符合條件的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將擇期對第四批省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進行驗收認定,各市有關部門、示范園所在縣(市、區)政府以及各示范園要及時做好階段性總結工作,為示范園考核和認定工作奠定良好基礎,附件:第四批省級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創建名單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商務廳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