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财预〔2022〕928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财政局:为支持地方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中央财政2022年一次性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根据《财政部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预〔2022〕110号),现将中央财政新增下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指标下达你区(县、市),该项补助参照《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2〕36号)进行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且保持不变,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财政部门时,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附件: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xlsx宁波市财政局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