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10)的要求,二、申报方式及流程1.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全部在“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2.申报单位按附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流程”进行申报,上传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专家签字名单、加盖公章的研究院章程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3.申报单位提交、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报单位打印带“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水印的申请书(附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专家签字名单、加盖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公章的研究院章程扫描件)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一份,2.依托单位须以会议或视频会议方式聘请3名以上(含)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技术专家和平台管理专家,帮助申报单位确定符合实际的研究院名称、功能定位、产业技术研究方向、组建模式以及运行机制和建设目标等,依托单位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3.依托单位与共建单位必须制定了研究院章程,负责制定研究院章程、聘任院长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调整共建单位,5.研究院专家指导委员会应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上下游企业的技术经济专家和研究院的负责人员组成,其中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的人员不超过二分之一,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应由在国内科技界或产业界有影响的非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的专家担任,五、联系电话区科技局:85093609,85093217技术支持:85866036附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流程高新区科技局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