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科办科技创新部: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的通知》(苏科规发〔2022〕152号)文件精神,二、科研助理岗位的设置单位科研助理岗位重点在以下几类单位设置:(1)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2)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3)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5)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承担单位,依托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调剂,单位应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科研助理岗位经费可按规定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中列支,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四、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的要求(1)各板块要发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的引领作用,(2)请各板块于7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江阴市科研助理岗位需求汇总表(见附件)反馈至市科技局人才科,联系人:安雪松8686156018205068509邮箱:jykjrck@163.com附件:江阴市科研助理岗位需求汇总表.docx江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