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相关用人单位及员工: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杭人社发〔2021〕50号)的要求,决定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具体目录如下: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目录(第四批)序号行政许可编号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名称列入清单式管理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及计算周期实行岗位计算周期1杭桐人社许清准字〔2022〕002号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2022年3月15日客房半年餐饮半年客服半年工程半年2杭桐人社许清准字〔2022〕003号杭州象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24日仓管员半年生产操作员半年设备操作员半年组模技术员半年检验员半年配送员半年生产技术员半年巡检半年收发料员半年统计半年3杭桐人社许清准字〔2022〕004号杭州银苑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2022年7月21日总经理餐厅服务员半年办公室主任厨师人员半年管家部经理总台服务员半年客房部经理客房服务员半年餐饮部副经理采购员、驾驶员半年工程技术员半年备注:员工对用人单位在实施特殊工时制度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057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