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流程第一步: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就业办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第二步:情形一:毕业生到在长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毕业生持加盖公章后的《就业协议书》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由用人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可持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本人在长的身份证到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第三步:毕业生将审批后的《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冬季:8:30—16:00九、联系电话0431-88781533留学生来长就业手续办理一、设定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二、申请条件留学生,四、办理流程第一步:留学生需持吉林省教育厅或国家相关部门对国外学历的认证证明、国外学历、驻外使领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才中心进行申请,第二步:经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出具《长春市留学生就业报到通知》,冬季:8:30—16:00九、联系电话0431-88781568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存档一、设定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二、申请条件1、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为长春新区(高新开发区、北湖开发区、空港开发区),2、《就业报到证》抬头派遣至长春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办理流程第一步:毕业生先电话咨询长春新区人才服务中心(0431-80793717)邮寄地址,第二步:电话查询档案已到长春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后,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办理报到、存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