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申报一个省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经调查摸底,对照相关申报条件,灵溪小镇符合相关要求,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经局班子会研究,拟申报余江区灵溪小镇田园综合体项目,逐级报市、省审查、批复,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2月9日前向区农粮局提出,电话5881189,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