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市)农业农村局:为加快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用足用好农业生态补偿资金和鼓励政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主导作用,逐步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和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强化生态保护补偿责任落实,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生态补偿保护成效,重点用于:(一)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五)其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农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组织引导专家、技术人员加强对粮食主产区补助资金使用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提高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绿色生态农业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进行粮食主产区耕地资金补助、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建设绿色生态农业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