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闽科成函〔2022〕42号,现面向全市征集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以下简称“STS重大项目”)需求,2、申报的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1月1日,3、申报的项目需求建议单位编写项目需求简介(格式见附件2),三、推荐指标省科技厅下达我局推荐指标为2项(其中福州高新区1项),请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项,四、申报资助经费标准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中科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除外),申报企业或中科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的合作企业需为项目实施提供自筹资金,五、申报流程及要求1、申报流程: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推荐,提交材料:《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简介》(附件2),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间:材料电子档发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19日(周一)3、材料报送邮箱:材料电子档发送至:kejicg@163.com六、其他事项1、企业应对所填写的各项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2、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基础研究处郑荣火8332283213809512823于阳13506998988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闽科成函〔2022〕42号)2、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简介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月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