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http://www.liandu.gov.cn/art/2022/9/1/art_1229390157_2422774.html点击查看政策图解http://www.liandu.gov.cn/art/2022/9/1/art_1229390162_2422775.html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莲都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施意见2.0版》(莲政办发〔2021〕27号)的个别条款作如下修改:将限档(3)修改为“当年度地方综合贡献低于100万元的规上企业不得列入A类”,将降档(4)修改为“属于评价对象却拒不配合的,在各项指标数据取数中瞒报漏报的,或在评价中弄虚作假享受政策的企业,不得列入A、B类”,并调整为限档(5),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莲政办发〔2022〕45号.pdf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