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要求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相关政策,我市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可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二、补助标准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上述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三、发放方式(一)免申请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实行“免申即享”,属于补助对象的企业在我市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后未收到补助的,四、发放时间因我市今年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时间在8月初,目前已于6月启动对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工作,预计于8月底前通过“免申即享”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比对,属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