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服务工作,加大研发补贴、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政策供给保障,及时有效挖掘潜在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对象,现决定集中开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一、科技型企业入库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1名以上,二、科技型企业入库程序(一)系统登录、注册通过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cq.gov.cn/),在右下角“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模块中单击“科技型企业”进入登录页面,(二)基本信息填写系统左侧菜单栏点击“企业信息”进入“基本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待高新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须提交科技信息年报,(三)科技信息年报系统左侧菜单栏点击“科技信息年报”进入“年报申报”,按要求填写经营概况、科技成果、人员状况等页面内容,三、有关要求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请各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标准的企业,尽快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和科技信息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