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条件(一)总体要求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应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以及文物保护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文化产业: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总投资原则达到20亿元以上,民生项目:学校建设项目各区县、开发区按区域打包申报,保障房建设项目各区县、开发区按区域打包申报,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原则上当年计划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30%,(三)用地规划等前期手续进度要求1.申报市级重点续建和新开工项目用地应已取得土地供应手续,应已完成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二)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在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四)拟列入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中的新开工项目务必在2023年9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五)各区县、开发区所报2023市级重点项目年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得低于2022年市级重点项目投资完成额,(联系电话:86786284)附件1:西安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汇总表.xls附件2:西安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情况统计表.xls附件3:西安市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联络员表.doc。